据香港媒体2024年9月27日的新闻报道,三名越南人因在香港贩卖犬猫肉被判入狱17个月2周,案件编号:WKCC2043/2024。
渔护署于今年2月7日接报,得知旺角上海街有一家餐厅贩卖狗肉。8日中午,渔护署职员到该场所“放蛇”(香港的“放蛇”是一种执法方式,主要用于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放蛇”在粤语中是“卧底执法”的意思,通常由警方安排便衣警察或卧底警察进行秘密调查,以获取违法犯罪的证据)下单越南菜肴及外卖蒸狗肉,合共1,055港元。“放蛇”职员观察到现场有菜单显示狗肉和猫肉等菜品,并有手写账单列出其金额。
渔护署、食环署及警方于2月29日进行联合行动,并于现场检获5.4公斤狗肉及3.765公斤猫肉,遂拘捕4名被告。
4人被控“售卖狗肉作食物”等罪,其中3人早前认罪,1人受审后被裁定罪脱。
裁判官称,3名被告初犯并第一时间认罪,但控罪性质严重,涉及5.4公斤狗肉及4公斤猫肉,即涉及多只可怜猫狗,而且案情特殊,他们非法入境并经营无牌食肆、非法售卖猫狗肉,再加重罪行的严重性。
案件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判3名罪成被告入狱17个月零2周。
迄今为止,虽然世界各地都有出台动物保护方面的法令与制度,但香港的《猫狗条例》可以算是当今世界非宗教性立法中针对禁食狗肉所制定的最为严苛的法律条文。
在现行香港法律第167章的《猫狗条例》中有明确规定:
1、任何人不得屠宰任何猫狗以作食物之用,不论其是否供人食用;
2、任何人不得售卖或使用或允许他人售卖或使用狗肉和猫肉作为食物,违反者可处罚款5000港币及监禁6个月。
《猫狗条例》从立法至今已有七十多年历史,其中有不少条款已被废除,然而上述这条“禁食猫狗”却保留至今。
此次案件从渔护署接到报案,到破案、控告、判刑,多部门联合行动,干净利落一气呵成,香港政府对于禁食犬猫肉的打击力度可见一斑。
与香港一江之隔的深圳和珠海是中国大陆率先实现明文立法、禁食犬猫的城市,展现了粤港澳大湾区对伴侣动物的保护和重视。而且全世界唯一以推动明文立法禁食犬猫肉为宗旨的公益组织——世界爱犬联盟,也诞生在这片沃土之上。
虽然早从1950年起,香港就已经立法禁食犬猫。但由于执法力度不够,犬猫受虐事件也时有发生。因此,世界爱犬联盟一直致力于联手本港立法会议员,为犬猫谋福利。
2021年4月,在立法会议员陈克勤的推动下,港府修订《2021年道路交通(修订)条例草案》时新增内容:司机须在撞倒猫狗时停车,违者最高罚款港币15,000元和监禁12个月,此举将让在交通意外中受伤的猫狗及时获得医治。陈克勤议员一直是世界爱犬联盟在香港的重要伙伴,被世界爱犬联盟创始人玄陵先生赞誉为“立法会里的动物救星”。
陈克勤议员曾携手民建联主席李慧琼在2020年拍摄短片,预告民建联的港区人大代表将在全国两会期间提出“持续提升国家的文明和友善形象,全面禁止食用猫狗”议案。其后连续三年,港区人大代表均在全国两会提出议案,建议订立有阻吓性的罚则,打击盗窃猫狗供食用的罪行。
本次判例证明了香港政府对食用犬猫肉的零容忍态度,也彰显了特区政府对严厉打击贩卖犬猫肉违法犯罪行为的决心和力度。同时,也希望该判例能影响和促动更多的城市,早日推动中国全面立法,禁食犬猫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