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盘山县人民法院胡家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原被告双方均为企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积极为企业纾困解难,有力保障了原告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努力降低了诉讼对被告企业的不利影响,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悉,原告系一家主营行业为建筑业,服务领域为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及水泥制品的生产、销售、施工的企业。被告系一家施工承包集团,多次向原告采购管桩,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原告按合同约定向被告供货,期间被告给付部分货款后尚欠200余万元未付,原告催要无果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由于诉讼标的额很大,为了有效防止争议财产被转移、藏匿或毁损,原告提出申请对被告进行诉讼财产保全,本院于次日作出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强制措施,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矛盾激化,为公正审判提供保障。承办法官张莉莉考虑到双方均系企业,为尽快化解双方矛盾纠纷,仔细查阅案卷材料及带领胡家法庭审判团队实地走访,多次通过电话、面谈的方式,本着切实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和积极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对当事人进行讲法释理、耐心调解,引领双方换位思考,从实际出发解决分歧,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最终双方就还款金额、方式、期限达成了一致意见,原告作出放弃利息、分期偿还的让步,被告也表态会尽快还款,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经调解后,很快被告按照调解约定及时给付了货款,原告请求法院解除了对被告的财产保全措施,最大程度促成了“双赢局面”,获得双方当事人的满意。
盘山县人民法院胡家法庭将继续坚持和推进“能动司法+诉源治理”工作机制,以“五化”法庭为抓手,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为企业发展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全力护航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