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关于河湖治理和防汛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认真落实盘锦市河长制办公室、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河长湖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的工作方案》,7月21日,盘山法院联合县河长办、县检察院深入盘山县管理河段开展巡河检查,实地查看了水资源和生态环境及防汛工作相关情况。
巡河过程中,李恒志院长与调研成员来到古城子岗皮岭等地,就河流有无垃圾、污染物、漂浮物;入河排污口是否全面封堵;河流附近是否有违章建筑;河流岸边绿化、亮化、美化等公共基础设施是否被破坏等方面进行了认真仔细地巡查,对巡河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并督促相关管理人员认真进行整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盘山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首战之年,做好河长制工作至关重要。下一步,盘山县法院将继续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守护河湖生态环境的政治责任,立足审判职能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强化行政执法、司法的有效衔接,打好组合拳,凝聚生态保护合力,同筑辽河流域生态屏障,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作出盘山法院贡献。